北京实施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_湾区律师网

北京实施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

2022-07-05 23:30:29  浏览:1184  来源:法制网
新华社北京7月5日电(记者陈旭)为加大助企纾困稳岗力度,激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活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北...

新华社北京7月5日电(记者陈旭)为加大助企纾困稳岗力度,激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活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4日发布《关于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工程建设领域,对符合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

通知明确,自2022年6月1日起依法办理了施工许可证、开工备案或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建设项目,还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的施工企业;2022年6月1日起依法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开工备案或批准开工报告,且工程施工合同额(或年度合同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以及2022年7月1日起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在缓缴期限内无需提交申请,均可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经北京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协调小组批准,在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缓缴期限内,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无需申请,自动享受缓缴政策。缓缴期结束后,按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关管理规定,北京市将继续鼓励施工企业以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工程保证保险替代现金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轻企业资金占用压力。同时,对风险低、信用好的施工企业,实施降低存储比例和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优惠政策。

通知明确,缓缴政策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为前提。在缓缴政策实施过程中,对经调查核实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程项目施工企业,明确不纳入缓缴范围,并依法依规进行惩处。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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