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APP套上“马甲”,技术中立别成侵犯隐私的借口_湾区律师网

偷拍APP套上“马甲”,技术中立别成侵犯隐私的借口

2025-08-19 16:25:13  浏览:332  来源:网络
  有的APP看似普通,实则暗藏偷拍功能?据近日澎湃新闻报道,一些从手机应用商店付费下载的APP,能够伪装成浏览器、地图、计算器等工具软...

  有的APP看似普通,实则暗藏偷拍功能?据近日澎湃新闻报道,一些从手机应用商店付费下载的APP,能够伪装成浏览器、地图、计算器等工具软件,用户可以使用界面隐蔽按钮完成偷拍。此外,偷拍素材默认仅保存于APP内部,不会出现在手机相册或图库中,难以被人发现。

  对此,有的网友担心个人隐私问题,认为这类APP会为不法分子偷拍提供便利,应被下架;也有人提出,技术本身没有好坏,用户可将其用于调查取证。可见,各方争议的核心在于——这些APP究竟只是中立技术的一类应用方式,还是为违法犯罪打开了方便之门?

  什么是技术中立?有观点分析认为,技术作为工具手段具备价值中立性,其用途多由用户决定,而技术本身既可能具有侵权用途,又可能具有非侵权的其他用途。实际上,对于面向市场的产品而言,每一个研发环节都渗透着经营主体的价值取向,每一个功能设计都与经营目标息息相关,似乎难言中立。

  具体到上述套着“马甲”的偷拍APP,有三类付费功能引发人们质疑。其一,部分APP设有“启动应用伪装”功能,用户可将该APP的图标更换为计算器、地图等其他软件“外皮”;其二,有的APP界面拍摄按钮较为隐蔽,偷拍者能在假装查看导航时进行偷拍;其三,使用上述APP拍摄的照片或视频,被存储在软件内部的隐蔽位置,有些需要输入密码才能查看。

  那么,设计这些功能的目的何在?是否存在诱导犯罪的倾向?

  与此同时,在部分APP的评论区,有用户打出低分称,“下载了之后发现是偷拍用的,太恶心了”。也有人给出高分,留言称“拍了很多平时拍不到的东西”。在此情形下,这类APP的开发者和提供者,是否对技术被滥用的风险视而不见?如果明知该技术存在被用于侵犯他人隐私的高度可能性,却不采取任何措施加以防范,甚至通过伪装界面等方式规避监管、为侵权行为提供便利,是否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司法实践中,有的当事人会以技术中立为由抗辩。一起公开案件中,某视频平台团队曾设计特有的视频分享技术,并利用其从事商业经营活动,在被明确警告、处罚后,依然对有能力控制、删除的不法视频放任不管,且极力诱导。对此,当事人主张技术中立,法院则认定其行为已构成侵权,不适用以技术中立原则给予法律责任豁免的情形。由此可见,技术中立并不等于技术使用行为中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将面临相应治安处罚。如果偷拍内容涉及淫秽色情因素,偷拍者以此进行牟利,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对于APP开发者与广大用户而言,法律红线不容触碰。应用商店亦应承担相应的审核与监管责任,一方面,对申请上架的APP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其功能合法合规;另一方面,一旦发现存在问题的APP,及时采取下架等措施,避免其造成更大危害。

  技术中立并非侵犯隐私的“挡箭牌”。我们既要看到技术创新的积极一面,也要警惕其可能带来的侵权风险。无论是技术开发者、应用商店还是用户,都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自身义务,共同推动技术向新、向善、向上。(陈丹丹)

[ 责编:孙满桃 ]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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