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高岳
本报记者 余东明 张海燕
子女入学是家长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为了能让孩子进入好的学校深造,一些家长不惜花重金托人“走关系”,想要通过非正规途径让孩子进入好学校。而一些人往往就利用家长们的这种心理,宣称自己有“特殊入学通道”,不用考试就能读名校,编织骗局从中牟利。近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升学诈骗案,被告人顾某声称可通过内部渠道免试入学,骗得三名家长12万余元。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并责令退赔违法所得发还各被害人。
据了解,顾某是一名无业游民。升学季期间,其对外散布“特殊入学通道”的虚假信息,谎称可以通过内部渠道安排学生免试直接就读上海某重点大学,毕业可获得本科文凭。
为增强可信度,顾某伪造了带有校徽的入学通知书、校园临时出入证等材料。在取得被害人信任后,顾某以疏通关系费、学费、住宿费等名义骗得三名被害人钱款共计12万余元。得款后,顾某将钱款用于个人消费。
直至开学,被害人发现无法办理正式学籍,方知上当受骗,报警后顾某被民警抓获。
长宁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巨大,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顾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结合本案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予以从轻处罚。综上,法院近日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顾某未提出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入学诈骗不仅侵害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更破坏教育公平和招生秩序,同时会滋生伪造公章、证件,侵犯考生个人信息等关联违法犯罪,司法机关将持续严厉打击此类犯罪,维护教育公平、招生秩序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让‘象牙塔’远离骗局阴霾。”长宁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胡亚龙说。
法官提醒,考生及家长要对“低分高录”“免试入学”等诱惑保持清醒,以认真态度对待升学考试,摒弃走捷径的念头,警惕入学诈骗陷阱,用真才实学踏上理想学府之路。
法官提示,通过核实信息“三步法”,防范“内部通道”陷阱——
查官网:通过高校官网、教育考试院官网或者高校招生信息网查验招生信息、录取信息,切勿轻信社交平台“小道消息”。
验账户:学费、住宿费应通过高校官方公布的银行账户交纳,拒绝向个人账户转账。
辨证件:正规录取通知书应包含考生姓名、录取专业、正规学制、学校公章、招生委员会批准等信息,可通过高校招生办核验真伪。
法官提示,警惕“四类话术”,筑牢反诈防火墙——
警惕“免试”“包过”“保录取”:教育公平无捷径,承诺“免试”“包过”“保录取”多为骗局。
警惕“代缴费用可优惠”:正规高校收费公开透明,无“折扣”或“返利”。
警惕“先交押金预留名额”:录取流程无需预付费用,此类要求均为诈骗。
警惕“内部人员操作”:招生工作人员严禁私下接触考生及家长,所谓“内部人员”“内部渠道”“内部关系”多为虚假。
[ 责编:孙满桃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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