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雷公”儿子被拐案二审检方建议维持原判死刑:“人贩子”面对拐卖11名儿童指控,只承认了仨、且没钱赔
海报新闻记者 田阳 张凤帅 南充报道
11月28日,“雷公”儿子被拐案在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法院未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雷公”雷武泽向海报新闻记者表示,庭审中,被告王浩文仍不承认拐卖了包括“雷公”之子川川在内的8名儿童。
此前,南充中院一审判决,王浩文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王浩文不服,提出上诉。
28日中午,二审庭审结束后,雷武泽告诉海报新闻记者,案件将择期宣判。针对检方指控的拐卖11名儿童的事实,王浩文只承认拐卖了其中3人,拒不承认参与拐卖了川川等8名儿童。王浩文对笔迹鉴定、监控视频等证据有异议。
雷武泽曾在此次开庭前表示,将会当庭提交民事诉讼,要求被告王浩文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其以及妻子交通费、寻人费和精神损失费各1元钱,共6元钱。庭审结束后,雷武泽说:“民事赔偿方面,王浩文说自己只愿意赔偿承认的案子,但是没钱。”
王浩文曾用名王维,于1957年9月出生,高中文化,户籍地四川省渠县。
在案证据显示,王浩文从2001年10月开始从事拐骗、贩卖儿童犯罪活动,2006年曾因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继续从事拐卖儿童至2014年6月,在多地流窜作案14起,连续作案时间长达十余年,前罪和漏罪共计拐卖儿童14人,造成部分被害人父母轻生、离婚和巨额经济损失,在多地造成社会恐慌,引发社会不安,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王浩文到案后对大部分指控事实在确凿证据面前拒不认罪,不配合侦查机关查找被拐儿童,毫无悔罪表现,主观恶性极大。
雷武泽告诉海报新闻记者,二审中,检察机关建议维持原判,法庭将择期宣判。“接下来就等判决结果,等刑事诉讼结束后,我会再联合其他被拐孩子家属提起民事赔偿,我仍然主张赔偿一块钱。”
[ 责编:孙满桃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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