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石窟寺展示应当以确保文物本体安全为前提_湾区律师网

国家文物局:石窟寺展示应当以确保文物本体安全为前提

2024-11-19 16:03:52  浏览:846  来源:光明网
  记者11月18日从国家文物局获悉,为深化石窟寺价值研究阐释,指导石窟寺开放管理工作,规范石窟寺旅游开发活动,国家文物局近日印发《石...

  记者11月18日从国家文物局获悉,为深化石窟寺价值研究阐释,指导石窟寺开放管理工作,规范石窟寺旅游开发活动,国家文物局近日印发《石窟寺开放管理导则(试行)》,明确石窟寺展示应当以确保文物本体安全为前提,不得建设污染石窟寺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

  文件提出,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或者核定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石窟寺,应当全面推广预约参观制。鼓励有条件的石窟寺采取建设开放数字展厅、博物馆、陈列馆,提供智能导览服务、“云展览”服务,组织开展专家讲座、研学研修等,丰富石窟寺开放内容,提升石窟寺开放体验。(记者施雨岑)

[ 责编:刁慈 ]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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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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