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坚持“零容忍”_湾区律师网

最高法: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坚持“零容忍”

2024-11-14 10:14:01  浏览:919  来源:光明网
  新华社北京11月13日电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经最高法核准,强奸未成年人的罪犯郭某某、尚某某、公某某13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据悉...

  新华社北京11月13日电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经最高法核准,强奸未成年人的罪犯郭某某、尚某某、公某某13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据悉,郭某某利用教师身份在长达六年的时间内对其任教的多名小学女生实施奸淫达百余次,还多次猥亵多名小学生;尚某某专门物色脱离家庭、学校监护、看护的低龄幼女作为犯罪目标,长期对被害人实施性侵害;公某某针对农村留守儿童,不仅单独实施性侵害,还伙同他人轮奸、猥亵,侵害长达数年。三人的罪恶行径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重挑战法律和道德底线,犯罪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

  最高法刑一庭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呈逐年上升态势。其中,亲属、教师、邻居、网友等熟人作案的占九成以上,犯罪分子大多挑选自我保护能力差、家庭监护薄弱的未成年人下手,农村留守儿童、智力发育迟缓儿童受害情况突出。同时,犯罪分子多利用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的特点,采用诱骗、胁迫手段实施性侵害,利用网络引诱洗脑、隔空猥亵并发展至线下性侵的情况日益突出,宾馆、出租屋及酒吧、KTV、洗浴中心等场所较为高发,个别案件甚至发生在校园、培训机构。

  该负责人表示,人民法院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坚持“零容忍”。提示广大未成年人切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性侵害的能力,家长和学校认真履行未成年人监护、看护职责,共同筑牢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和司法保护的安全防线。

[ 责编:丁玉冰 ]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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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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