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安厅原副厅长陈旭一审被判十一年_湾区律师网

江苏省公安厅原副厅长陈旭一审被判十一年

2024-11-01 08:58:11  浏览:854  来源:光明网
  新华社南京10月30日电 (记者郑生竹)记者30日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一审公开宣判江苏省公安厅原副厅长陈旭受贿一案,...

  新华社南京10月30日电 (记者郑生竹)记者30日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一审公开宣判江苏省公安厅原副厅长陈旭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陈旭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对扣押在办案机关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6年至2021年,被告人陈旭利用担任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南通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江苏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职务提拔调整、案件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钱款共计人民币822万元。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旭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被告人陈旭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少部分受贿犯罪事实,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构成立功,认罪认罚,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依法从轻处罚。同时,被告人陈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对其酌情从重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 责编:刁慈 ]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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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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