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如何更好保障?权威解读_湾区律师网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如何更好保障?权威解读

2024-10-23 10:41:20  浏览:965  来源:光明网
  新经济时代,庞大的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一直备受关注,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

  新经济时代,庞大的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一直备受关注,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也专门对做好这部分特殊群体的维权服务工作做出了部署。其中,第一条就是研究推动新就业形态领域立法。

  全国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集体合同处处长殷恰:目前我们工作主要遇到问题还是法制的问题。新平台的劳动者并没有直接与平台建立劳动关系,他们和平台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如何约束,这是一个当前立法的空白之处。我们在推动很多工作,包括要求平台企业相应承担对劳动者的权利义务的时候无法可依,所以说这个《意见》把推动立法放在第一条来写。

  同时,《意见》明确,要积极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和维权服务工作,畅通诉求表达渠道,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全国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集体合同处处长殷恰:按照我们传统的工会组建方法,职工首先要有劳动合同,才是企业的职工,才能加入到企业的工会。而平台劳动企业的劳动者大多数是和平台企业没有相应的劳动关系的,那么他们如何加入工会?近两年修改了中国工会法,明确规定了平台劳动者有相应的入会的权利。在这个基础上,我们才吸收平台劳动者来加入相应的工会组织,为他们提供相关的维权服务工作,组织他们与平台企业就抽成比例、计件单价、派单规则、奖惩制度等事项开展集体协商,来搭建劳动者的诉求表达渠道,解决他们的急难愁盼问题。

  (总台央视记者 高磊 苗毅萌)

[ 责编:孙满桃 ]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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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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