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9日电 (记者齐志明)随着智能化应用的普及,许多消费者选择用电子门锁来替代传统门锁。相较于传统门锁,智能化的电子门锁在便捷性上有了很大提高,但质量问题却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焦点,“电子门锁故障困人”和“门锁异常开启”是消费者反映最为突出的两大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抽查结果显示,17.1%的网售电子门锁质量不合格,主要是防盗性能不过关,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10月9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出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电子门锁时要注意以下四个方面:
注意查资质。购买电子门锁时注意查看产品标签上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执行标准等内容是否完整,产品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单等是否齐全,拒绝购买“三无”产品。选购符合国家标准《GB 21556—2008 锁具安全通用技术条件》《GA/T374—2019 电子防盗锁》《GA/T701—2007 指纹防盗锁通用技术条件》等标准的产品。
注意看说明。选购时要看产品的说明书,留意智能门锁的规格尺寸、安装孔距离、适用门号等信息,了解产品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建议选购具有应急开启功能的电子门锁,以便应急情况下使用;选购具有输入错误报警和防破坏报警功能的电子门锁,当连续多次实施错误操作或防护面板遭受外力破坏时,电子门锁应有相应报警信号提示。
注意重应用。当前市场的电子门锁款式多样、配置不同,在自动开启、电量显示、锁体状态监测、多语种支持等功能中,企业根据市场定位不同各有侧重,消费者易出现选择困难的情况。所以在选购产品时,消费者应保持理性,不要只看价格的高低,或轻信商家宣传,盲目追求时尚或新奇的功能。
注意留凭证。消费者应保留好购买凭据,如发票、购物小票、商品明细清单等,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商品质量问题,应及时与厂家售后部门联系。如厂家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可以向行政部门或者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投诉。
[ 责编:孙满桃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