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26日了解到,市场监管总局在前期试点、专题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产品质量分级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26日。
征求意见稿特别强调政府规范引导、企业自愿参与、市场牵引驱动的产品质量分级思路。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发布产品质量分级通则,指导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业协会、技术机构、企业等按照通则要求制定具体产品质量分级标准。明确产品质量分级标准效力依次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
市场监管总局动态制定发布质量分级产品目录,并按照目录组织实施,并且建设统一的产品质量分级信息平台,用于监督、查询、归集产品质量分级信息,曝光产品质量分级违法失信行为。
企业自愿参与产品质量分级,在产品质量合格的前提下,通过第三方认证或检验检测机构,依照相关分级标准确认产品质量等级,并将相关信息录入产品质量分级信息平台。明确市场监管总局统一产品质量分级标识,并根据需要研究制定产品质量分级标识管理办法。企业可通过产品质量分级信息平台,免费下载使用相关标识。
(总台央视记者 李晶晶)
[ 责编:刁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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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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