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9月3日电 (记者 朱青)9月3日,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安徽省亳州市委原副书记、市政府原市长邓真晓受贿、滥用职权一案,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对其受贿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至2020年,被告人邓真晓利用其担任阜阳市临泉县委书记、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主任、临泉庐阳现代产业园区党工委第一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获得土地使用权、调整项目规划、获得贷款担保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2124.597193万元,其中未遂人民币1548.59887万元。2016年至2017年,邓真晓在临泉县土地出让过程中,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安排其他国家工作人员采取超规模出让土地、文旅项目捆绑商住用地及设置竞买人限制条件等方式出让土地,致国有土地资产损失人民币3.59872亿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邓真晓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均应依法惩处。鉴于邓真晓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组织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部分受贿犯罪系未遂,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 责编:刁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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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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