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鹤山市法院:建立“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机制_湾区律师网

广东鹤山市法院:建立“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机制

2024-08-27 09:41:33  浏览:924  来源:光明网
  本报讯为助力绿美生态建设,近日,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与市林业局联合建立“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机制。  该机制按照生态优先、依法...

  本报讯为助力绿美生态建设,近日,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与市林业局联合建立“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机制。

  该机制按照生态优先、依法治理、协同联动的原则,充分发挥审判机关、林业部门及林长制协作单位职能,强化联合会商、信息共享、服务保障、联合打击、联合修复保护等工作,推动林长制与司法工作全面有效衔接。

  据悉,鹤山法院与林业部门联动,在全市各镇街设立“森林法官”工作室11个,积极开展林业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主题法治知识普及,营造全社会爱绿植绿护绿的浓厚氛围。(邓颖琪)

[ 责编:陈畅 ]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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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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