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菏泽警方接到家长举报,在曹县的一些学校周边,有商铺偷偷向孩子们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水果味电子烟。警方随即展开调查。
水果味电子烟伪装成玩具销售,警方调查
家住山东菏泽曹县的张先生,最近发现10岁的儿子有些怪异,孩子总是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而每次打开房门,屋里总有一股浓浓的薄荷味道。
举报人张先生:一开始我也没当回事,但是后来我在他枕头底下,发现了这个电子烟。当时我还以为是个玩具,但是仔细一看,这就是一个玩具造型的电子烟。我一抽还是薄荷味的,我当时很生气。我就问他从哪弄的,他说他是买来的。
张先生的儿子说,他之前看到同学有偷偷吸食电子烟的行为,于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就偷偷拿了家里几十块钱,购买了这款薄荷口味的电子烟。
举报人张先生:一个刚刚十岁的小孩,自己偷钱买烟,可以看出这个电子烟对孩子有多大的诱惑力。商家特意把这个电子烟造得跟玩具一样,明摆着就是为了卖给孩子们。
经过耐心教育,张先生的儿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不会再吸食电子烟。而为了防止更多孩子受到侵害,张先生将此事反映给了曹县烟草专卖局。
曹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杜守军:电子烟是一种香烟的替代品,不过和香烟一样,它也含有能使人成瘾的尼古丁。而水果味的电子烟,口感香甜,更容易使人上瘾。正是因为这种原因,咱们国家已经明令禁止生产销售此类电子烟。
在接到张先生举报后,曹县烟草专卖局立刻联合曹县警方,对销售水果味电子烟的源头展开调查。
曹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民警魏行舟:经过核实,我们发现张先生的儿子是在曹县的一个小超市购买的这个水果味电子烟。为了不打草惊蛇,我们决定先对其展开秘密侦查。
警方顺藤摸瓜破获伪劣电子烟案
警方调查发现,这家超市还在售卖大量伪劣电子烟,购买群体大多为未成年人。在掌握了大量的证据后,办案民警对超市经营者田某展开了抓捕。
曹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民警魏行舟:我们在田某的超市,搜出了十几盒未来得及销售的水果味电子烟。经田某交代,他是通过微信上一个网友,购买的这些电子烟,然后加价进行销售。
警方对田某的交易记录展开分析,很快得知他的上家,是一位微信网名叫“大头”的人。随后办案民警对“大头”的真实身份展开调查。
曹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教导员杨建生:经过核实,我们很快确定了“大头”的真实身份,是曹县一名叫李某的女子。李某在她的微信朋友圈,还有微信群里,大量发布关于售卖非法电子烟的广告信息。而她主要的活动地,就是在我们曹县辖区。
随后,曹县警方将嫌疑人李某传唤到案。经审讯,李某交代,她是通过一名叫刘某的男子购买的这些电子烟。然后再利用社交软件进行非法销售,从中获取利润。在得知这一线索后,办案民警很快又将刘某抓获。
曹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教导员杨建生:通过分析李某和刘某的资金明细走向,还有微信聊天信息,我们发现,他们俩只是这个最底端的分销者,而非法电子烟的生产销售源头有很多条,并且规模巨大。
通过随后的细致摸排调查,办案民警发现,这些伪劣电子烟的生产源头都指向了广东省的惠州市。在掌握充分证据后,警方成立了多个抓捕小组,展开收网工作。
曹县公安局副局长回佩强:我们五个抓捕小组,在五天时间内,兵分多路,在河北、河南、广东等地,共抓获了十几名在网上销售伪劣电子烟的犯罪嫌疑人,随后又在广东惠州市,捣毁了一个制烟窝点。
在制烟窝点,办案民警扣押非法成品电子烟和半成品配件共计63箱,同时将参与电子烟加工生产的5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抓获。
嫌疑人刘某焰:有客户向我下订单之后,我就会在网上购买一些加工好的半成品,然后再雇人进行组装。这些零件有外壳、电池,还有一些电路板,组装好以后再发给客户。
曹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民警魏行舟:这些电子烟,刘某焰出货价在二三十元左右,但是到消费者那里,售价都达到了上百元。他生产销售的这些伪劣电子烟不仅包装精美,而且还有不同的水果口味,一些年轻人,甚至青少年很难抵得住诱惑,去购买吸食它。
为增加销量,刘某焰等人还会将很多年轻客户发展成代理,来帮助他们在网上进行卖货。
曹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教导员杨建生:很多年轻人正是因为没有经受住诱惑,从吸食电子烟变成了代理销售电子烟。而针对这一犯罪人员,我们警方也进行了拉网式的排查,最终又抓获了多名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赵某:一开始只是吸,但是价格太贵了,一支就快上百块钱,所以就想着代理,这样还能赚点差价。所以我就在微信上天天发朋友圈广告,就是有什么味的水果电子烟。然后他们买家就私信我给我发地址,我就找我的上家,中间可能挣几十块钱。
经核实,此案共查获伪劣电子烟五万多支,涉案金额近两千万元,警方已对21人采取强制措施。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伪劣电子烟存在重金属超标等问题,危害极大
已有研究表明,吸电子烟可能会对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系统产生负面影响。尤其是劣质电子烟,可能存在重金属超标、使用非法添加剂等问题,对人体危害影响极大。
由于果味电子烟甜美的口感和多样的口味,对未成年人会更有吸引力,使得曾经有一段时间,青少年电子烟使用率显著上升。
随后,我国《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同时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但是一些违法人员为了牟利,依然暗地销售。
曹县公安局副局长回佩强:近年来,因伪劣电子烟的犯罪成本低、利润高,生产、销售此类电子烟的案件频发。而且经过鉴定,这些伪劣电子烟都存在重金属超标、使用非法添加剂等问题,对人体危害影响极大。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一定不要购买这些果味电子烟,一旦发现有人销售,应立即拨打12313举报或直接拨打110报警。
[ 责编:陈畅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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