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8月21日电 中国国家医疗保障局21日在其官网发布通报称,近期,根据民众举报及有关部门提供的线索,国家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针对有关团伙及企业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涉嫌串通、协商报价行为组织开展调查处置。
通报指出,经查,在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盐酸溴己新注射液的6家投标企业,包括成都欣捷高新技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仁合益康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江西亿友药业有限公司,以及占某泽、黄某栋、黄某铭、高某等自然人团伙成员和该药品部分代理商组织、参与了串通投标。串标企业和代理商之间通过签订代理协议、协商申报价格、给予利益分成等方式,事先约定了中选企业和落选企业,涉嫌违反采购标书及有关法律规定,并造成医保基金损失。
根据通报,目前,医保部门已将相关企业串通投标造成多支出的资金追回至医保基金。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已发布公告,取消盐酸溴己新注射液4家原中选企业的中选资格,并将6家企业全部列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违规名单”,暂停其一定期限内参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资格。各省份医药集中采购机构已分别对参与串通投标的企业实施“严重”等级的失信评级,有关企业的盐酸溴己新注射液挂网资格、企业参与集中采购的申报资格或入围顺位、综合评分等将受到不同程度约束。此外,各有关部门已对串通投标团伙、6家企业及有关人员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开展调查。
通报指出,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是重大惠民政策,医保部门将坚定不移持续推进。这一事件再次说明,医药购销领域某些企业和个人在利益驱使下藐视法律法规,侵蚀社会公共利益,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医药生产经营企业规范参与医药集中采购,串通投标将被追回违规获利、影响企业声誉和利益,也触犯了法律法规红线,必将受到惩戒;同时特别提醒有关从业人员,个人参与违法活动也难逃法律制裁。
通报称,国家医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积极防范、坚决打击医药采购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医药集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欢迎社会各界继续关注、监督医药集中采购工作,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完)
[ 责编:刁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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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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