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宣传部追授徐利民同志“时代楷模”称号_湾区律师网

中央宣传部追授徐利民同志“时代楷模”称号

2024-06-20 14:07:56  浏览:913  来源:法治网
新华社北京6月19日电 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

新华社北京6月19日电 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之际,中央宣传部向全社会宣传发布徐利民同志先进事迹,追授他“时代楷模”称号。

徐利民,男,汉族,中共党员,1970年6月生,浙江浦江人,生前系浦江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徐利民同志扎根基层工作30余年,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理想信念,胸怀“国之大者”,献身党的事业,用一生奉献践行对党忠诚的无悔誓言。他牢记总书记殷殷嘱托,坚定不移践行“八八战略”,用为民造福彰显人民至上的价值追求。他坚持守正创新,练就过硬本领,全身心投入上山文化研究宣传,用实干笃行担当宣传干部新的文化使命。2022年9月,徐利民同志因积劳成疾,突发重病不幸去世,终年52岁。

徐利民同志的先进事迹经媒体报道后,在全社会引起热烈反响。大家一致认为,他是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先进典型,是倾情文化传承发展的先锋模范,是扎根泥土、心系群众的优秀基层干部。他的先进事迹充分体现了共产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体现了基层党员干部坚持人民至上、一心为民造福的真挚情怀,体现了广大宣传干部坚持守正创新、推动文化传承发展的使命担当。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党员干部和高校师生纷纷表示,要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传播更多承载中华文化、中国精神的价值符号和文化产品,更好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时代楷模”发布仪式现场宣读了《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追授徐利民同志“时代楷模”称号的决定》,播放了反映他先进事迹的短片,中央宣传部负责同志向徐利民同志家属颁发了“时代楷模”奖章和证书。浙江省委负责同志以及首都大中小学师生代表参加发布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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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要做一粒好种子”——记中共浙江浦江县委宣传部原部长徐利民

王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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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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