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台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_湾区律师网

河北省出台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

2024-01-16 10:34:11  浏览:993  来源:光明网
  中新社石家庄1月14日电(赵丹媚)《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4日公布实施,为提升汛情预报预警精准度,强化调度...

  中新社石家庄1月14日电(赵丹媚)《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4日公布实施,为提升汛情预报预警精准度,强化调度指挥和应急联动,快速有效进行人员转移避险,提供了制度支撑。

  在暴雨洪水灾害面前,如何科学有序实现人员避险转移,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条例》根据人员转移工作的关联性,以转移前、转移中、转移后的时间顺序为逻辑框架,共设6章35条,为人员安全转移划定“时间表”“路线图”。

  《条例》明确人员转移的范围、原则和职责,规定河北汛期为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正常年份主汛期为7月10日至8月10日,“七下八上”为防汛关键期。县级以上政府可以根据当地降雨情况,适当调整防汛关键期。

  《条例》规定对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蓄滞洪区、河道行洪隐患区、水库周边及下游、尾矿库下游、可能受到暴雨和洪水灾害及其次生灾害威胁的其他区域的受威胁人员依法进行转移。构建了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县级以上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协调和县干部包乡、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包联责任机制。

  此外,《条例》还对加强雨情水情灾情预测预报预警信息共享和通信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

  2023年汛期,河北遭受历史罕见的特大暴雨洪水灾害。(完)

[ 责编:陈畅 ]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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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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