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发生事故交强险外责任自担_湾区律师网

酒后驾车发生事故交强险外责任自担

2024-01-16 10:34:11  浏览:969  来源:光明网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房佳伟 杨丽  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后产生的损失,保险公司需要理赔吗?如果需要的话,又...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房佳伟 杨丽

  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后产生的损失,保险公司需要理赔吗?如果需要的话,又该按照什么样的标准理赔?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克苏垦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法院查明,2023年10月的一天晚上,王某酒后驾驶机动车与张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张某和乘客刘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承担次要责任,刘某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刘某和张某将王某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阿克苏垦区法院,要求赔偿二人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费用近3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和张某因交通事故受伤,有权要求侵权人王某承担赔偿责任。结合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的划分,确认王某承担70%的责任,张某承担30%的责任,刘某无责任。

  审理期间,法院了解到,王某与保险公司签订商业保险合同时,明确约定酒驾属免责事由,且王某签字确认。据此,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不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交强险部分应由王某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据此,法院判决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张某和刘某各项合理损失,剩余约10万元由王某自行承担。

  法官庭后表示,酒驾是违法行为,一般情况下,因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产生的赔偿,商业保险不予赔偿。不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即交强险)是我国法定机动车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受害方利益采取的强制性措施。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应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要求,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驾驶人要知道,保险只为合法行为兜底,不为违法行为买单。

[ 责编:陈畅 ]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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