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万静
塑料污染治理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中“到2022年底,全国范围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到2025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宾馆、酒店、民宿”等要求,引导住宿业共同参与塑料污染治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的指导下,近日,中国饭店协会、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和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关于住宿业减少一次性塑料用品使用的倡议:推进使用源头减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
具体内容包括:深刻认识住宿业在塑料污染治理中的社会责任,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在管理运营中应全面落实国家及所在地相关政策文件和《绿色饭店》国家标准、《绿色旅游饭店》行业标准中对住宿企业塑料污染治理的具体要求。
住宿企业要积极落实国家及地方塑料污染治理政策中关于一次性塑料用品的禁限管理规定。其中,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应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主要包括一次性塑料梳子、牙刷、剃须刀、浴帽、小型洗涤护理品容器(如浴液瓶、洗发水瓶、润肤霜瓶)等,可通过设置洗洁用品服务台、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非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应主动作为,扎实推进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工作。
住宿企业要加强宣传,通过前厅、客房、餐厅等对客服务区域及企业线上展示、销售平台设置宣传栏,鼓励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可循环利用产品,减少一次性塑料用品的使用,倡导绿色消费,推动住宿业塑料污染治理取得更好成效。
住宿业线上预订平台经营企业,要通过页面提醒、弹窗提示等形式,鼓励引导消费者自行携带个人洗护用品,减少一次性塑料用品的使用,并加强对平台入驻商户的监督管理,引导商户在线上展示页面对自身开展减塑行动进行宣传展示,接受社会监督。
全国及各地住宿相关行业协会要加强政策标准宣贯和企业教育培训,树立一批减塑企业优秀案例在行业内推广,挖掘和推行一批一次性塑料替代产品及绿色商业模式。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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