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全面淘汰8种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_湾区律师网

我国已全面淘汰8种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

2024-01-10 10:14:11  浏览:1169  来源: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 记者1月9日从生态环境部获悉,截至2023年底,我国已全面淘汰短链氯化石蜡等8种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使...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 

记者1月9日从生态环境部获悉,截至2023年底,我国已全面淘汰短链氯化石蜡等8种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这是首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印发后取得的重要进展。

短链氯化石蜡、十溴二苯醚、得克隆等工业添加剂曾作为增塑剂或阻燃剂广泛用于日常生产生活,存在较大环境与健康风险隐患。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2022年12月生态环境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对短链氯化石蜡等一批健康危害大且环境风险高的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清单》印发后,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着力推动完成8种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淘汰。一是宣传引导行业企业有序转产。组织各有关行业协会和专家,多渠道多领域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同时,加强技术帮扶,引导企业做好相关化学物质稳步退市淘汰工作。二是开展跨部门联合督导。排查全国范围内生产、加工使用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业清单,推动纳入重点环境监管。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疾控局等部门赴浙江、山东、广东、广西等省份开展联合行动,强化督促指导,确保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落地。三是各地方严格执行淘汰任务。全国各省份印发省级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湖南、广东、广西等重点省份严把重要节点,细化监管要求,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确保严格落实淘汰任务。

此外,各有关部门积极推动把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有关管控要求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禁止进(出)口货物目录等,引导行业绿色发展,强化重点环境监管,以长效机制保障淘汰成果。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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