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光明
1月8日下午,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和县“1997·6·30投毒案”一审公开宣判,以投毒罪判处被告人付泽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投毒罪判处被告人朱祖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付泽阶、朱祖林连带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相应的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查明:1994年左右,被告人朱祖林和彭某某在和县卜集经营武馆过程中发生矛盾。1995年10月,彭某某另行经营和县南北少林武术学校,并将卜集该武馆的会计、教练及大部分学生带到和县南北少林武术学校,朱祖林因此对彭某某怀恨在心。1996年8月,被告人付泽阶到和县南北少林武术学校任教练,因琐事逐渐对彭某某产生不满。后付泽阶、朱祖林商定以投毒的方式报复彭某某,把其武校搞垮。1997年6月29日晚,付泽阶窜至和县南北少林武术学校厨房内,将两包老鼠药投放在厨房桌上塑料盆内的咸豇豆上,搅拌后逃离。6月30日7时许,该武校一百余名师生吃过早饭后发生呕吐、抽搐等症状,其中杨某某等七名学生中毒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付泽阶、朱祖林为泄私愤,在和县南北少林武术学校食堂的食物上投放老鼠药,造成一百余人中毒,七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均已构成投毒罪。付泽阶、朱祖林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当。付泽阶、朱祖林的犯罪行为致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遭受的经济损失应依法赔偿。遂作出上述判决。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下一篇:徐文荣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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