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时评
□ 马树娟
近日,全国妇联会同4家团体会员发布了第五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有针对性回应了老百姓关心的家庭暴力、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问题,其中一起因离婚藏匿孩子的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因感情破裂等原因提起离婚诉讼,是当事双方解除婚姻关系非常常见的一种方式。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当事人或出于争夺孩子抚养权的考虑,或为了在离婚博弈中多一些筹码,以致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成为离婚案件中的高发事件,殊不知这种做法会给年幼的孩子带来强烈不安全感,严重影响孩子健康成长。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父母离婚时,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不过,受相关法律责任不明确、处罚机制缺乏等因素影响,此类现象仍不时发生。如何妥善办理此类案件,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利益,考验着司法机关和相关部门的智慧和担当。
在这起典型案例中,纳某(女)因经常遭受家暴提起离婚诉讼,马某在得知消息后强行将5岁的孩子带走,送至老家抚养。对于法院最终作出孩子归纳某抚养的判决,马某拒不履行。面对这种境况,作为妇女“娘家人”的当地妇联组织在安抚纳某焦灼心理的同时,选派经验丰富的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全程参与案件处理。在案件执行陷入僵局时,妇联组织和法院组成联合工作组,跨省对马某开展疏导调解工作。最终在工作组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下,纳某母子终于团聚。
家长是保护未成年人的第一责任人,这起典型案例给为人父母者上了一堂普法课:不论出于什么目的,都应当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依法处理抚养权争议等问题,而不是把孩子当成“法律棋盘”上的博弈筹码。同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也离不开广泛的社会参与,需要发挥司法机关裁判是非、定分止争的作用,也需要妇联等社会各界力量的支持。唯有凝聚社会合力,才能更有效地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更好呵护孩子们健康成长。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上一篇:多角度发力铸“利器”呵护百年匠心
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