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时评
□ 马树娟
为进一步完善网络交易执法协查机制,提高执法协查质效,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网络交易执法协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随着众多资源在平台上集聚、无数信息在平台上汇集,因网络交易出现的纠纷也日渐增多。从某种程度上说,能否通过高效执法查清原由、快速定分止争,不仅关系着网络交易秩序的好坏,而且影响着消费者对网络交易的信心。因此,建立高效顺畅的执法机制,对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不仅必要而且重要。
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着网络交易监督检查、相关案件调查、缺陷消费品召回、消费争议处理等职责,在开展相关监管执法活动时,为了追溯源头、查清案情,势必要了解相关商家的身份信息及交易信息,这就难免需要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必要的协查支持。
此前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制定《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明确了网络交易平台的协查义务。不过,网络交易执法协查应该遵循什么原则、协查的主体是谁、协查内容包括哪些、协查期限为多长等问题,相关规定并没有明确,这就使得执法协查存在一些模糊地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的质效。此次征求意见稿则对这些问题予以进一步明确。
以很多执法协查都会涉及的信息调取为例,征求意见稿明确,执法协查向平台调取信息应当遵循必要、适当原则,且所有工作人员应对知悉的信息保密。这就明确了网络交易执法协查调取信息的边界,即监管部门在要求平台提供信息时并非越多越好,而是要服务于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范围和限度,且不得将相关信息外泄。这就让执法协查信息调取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也能最大程度保障相关当事人的信息权益。
平台经济是经济发展新动能,一头连着千千万万的商家,一头连着数以亿计的消费者。相信随着网络交易执法协查质效的进一步提升,公众将对平台经济的规范健康发展增加更多信心。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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