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粮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监事会原主席肖明德被开除党籍和公职_湾区律师网

中储粮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监事会原主席肖明德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3-11-22 10:26:26  浏览:1141  来源:光明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会同黑龙江省监委对中储粮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监事会原主席肖明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肖明德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订立攻守同盟,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真相;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接受他人请托违规在干部提拔任用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钱款,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规为亲友安排工作;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多次收受红包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其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肖明德身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且长期从事审计、党的纪律检查和党务工作,严重背离党的宗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特别是肖明德担任中储粮总公司派驻东北区专职纪检监察特派员并兼任黑龙江分公司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期间,不仅自己严重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还滥用职权、结党营私,执纪违纪、徇私枉法,导致辖区政治生态严重恶化,引发“塌方式”腐败,严重危害了国家粮食安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处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组研究决定,给予肖明德开除党籍、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黑龙江省监委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 责编:孙满桃 ]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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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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