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_湾区律师网

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

2023-11-08 09:52:29  浏览:1261  来源:法治网
本报北京11月6日讯 记者张晨 记者今天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

本报北京11月6日讯 记者张晨 记者今天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该局紧扣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规划,聚焦台胞台商台企所需所盼,研究出台10项出入境政策措施,并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进一步促进闽台人员往来、便利台胞在闽居住生活,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

在便利台胞往来方面,实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台胞证)“网上办”“口岸办”“集中办”,办证方式更加便捷,办证渠道更加丰富,台胞来闽实现“想来即来”;推动在厦门设立出入境证件制作中心,厦金、福马“同城生活圈”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

在便利闽台人员和船舶通行方面,在对台客运口岸增设信息采集点,方便自愿留存信息的台胞使用边检快捷通道,同步实现“一地备案、全国通用”;推出往来闽台船舶(包括台湾渔船、小额贸易商船)进出港边检手续网上预报预检,提供24小时边检通关保障。

在鼓励台胞来闽定居落户方面,明确申请在闽定居的台胞,可以向拟定居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定居申请,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经批准的,可在拟定居地办理落户。

在便利台胞在闽生活发展方面,扩大台胞证联网核验服务范围,来闽短期旅游、探亲、商务的台胞持用台胞证也可享有交通出行、电子支付等公共服务便利;推广设立“台胞台企专窗”和“出入境服务站”,进一步拓展12367热线涉台服务事项,为在闽台胞台企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办理等政务服务;允许台胞人才随带外籍家政服务人员入境和停居留,方便在闽安居安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10项措施对服务促进闽台人员交流交往,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具有积极作用,目前各项措施正处于有序筹备阶段。下一步,该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创新优化往来台湾出入境管理政策措施,积极主动服务台胞台商台企,努力保障两岸人员往来更加便捷,通关通行更加顺畅,台胞在大陆生活发展更加舒心。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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