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女大学生后竟说自己存在性功能障碍 法医“三招”揭穿犯罪嫌疑人谎言_湾区律师网

性侵女大学生后竟说自己存在性功能障碍 法医“三招”揭穿犯罪嫌疑人谎言

2023-08-01 10:31:40  浏览:1114  来源:光明网
  □ 本报记者 余东明  □ 本报实习生 张若琂  □ 本报通讯员 阮隽峰  女大学生王某求职过程中,遭遇不良中介陈某性侵。警方...

  □ 本报记者 余东明

  □ 本报实习生 张若琂

  □ 本报通讯员 阮隽峰

  女大学生王某求职过程中,遭遇不良中介陈某性侵。警方在王某喝过的饮料中检测出“安眠药”成分,也从其内裤上提取到了陈某的精液,并进行了DNA检测确认。案子查办到这里,似乎已是板上钉钉了。

  然而,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陈某突然翻供“反将一军”,声称自己两年前就患有勃起功能障碍,还拿出了病史资料作为证据,检察机关不得不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要求补充侦查。

  陈某是不是在撒谎?案件走向如何?近日,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司鉴院”)法医临床学研究室法医王飞翔向《法治日报》记者讲述了这起他多年前办理的鉴定案件。

  那是5月份的一天,距离大学毕业还有一个多月,女大学生王某正四处求职。中介陈某约她线下见面,并热情地开车到学校来接她。王某上车之后,喝了几口陈某递过来的饮料,就“断片”了,在她失去意识之后被陈某带至住处并遭到了性侵。

  事后王某选择了报警。案件办理过程中,陈某突然翻供。此时距离案发已过去一年多时间,对于嫌疑人提出的专业问题,警方深感棘手,而此次补充侦查成功与否,将直接影响对犯罪嫌疑人的定罪,更是直接关乎王某能否讨回公道。

  于是,警方找到了司鉴院,此案最终交到了王飞翔手上。

  王飞翔是这个领域的高手,有着15年的工作经验,如今已是主任法医师。他说,性功能鉴定是司鉴院法医临床学研究室的特色项目,2018年颁布的“男性性功能障碍法医学鉴定”国家标准正是他们实验室负责起草的。

  “做鉴定不能仅靠主观判断,我们更需要实验室的客观数据。”王飞翔告诉记者,医生一般会基于患者的自诉来诊断病情,如果遇到病人说谎也不会去辨别真伪。因此,他认为仅凭陈某提供的一份只有主诉而没有客观检测的病史资料并不能说明问题。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王飞翔决定通过科学方法来揭穿陈某的谎言,对陈某的性功能鉴定采用了关键三招:

  第一招是进行夜间勃起功能检测,也就是在鉴定对象处于睡眠状态情况下,通过仪器进行自动检测,要求连续检测3个晚上。

  “正常成年男性,夜间睡眠状态下会有3到6次自主性勃起,这是不受意识控制的生理现象,无法说谎。必要时,还可以联合睡眠监测同步进行。”王飞翔说,经过检测,他们发现陈某在夜间存在有效勃起,因此排除了器质性勃起功能障碍的可能。

  第二招是进行阴部神经诱发电位检测,“开关开了,灯亮不亮,取决于线路是否通畅”,而神经诱发电位检测,就是用来判断神经传导通路的完整性,即判断能否感受外界刺激,同时还判断大脑指令能否顺利传出。经过检测,陈某的阴部神经诱发电位波形正常,这方面问题也被排除了。

  第三招是进行阴茎动脉血流检查,“好比灯泡的功率,如果供血不足,就会出现阳痿”,经过阴茎血流检测,结果同样显示陈某没有任何勃起血供问题。

  案件到此,结论基本明了,半个多月后,王飞翔给出了鉴定意见:嫌疑人陈某勃起功能正常,不支持其存在勃起功能障碍的说法。

  在法医的铁证面前,陈某无力反驳,接受了法律的严惩。王飞翔说,在很多性侵案件中,如果侵害者提出自己有性功能障碍,要还原真相是非常困难的,因为目前在全国能够完成性功能鉴定的机构非常少。

  “刑事案件判决需要完整的证据链,正因如此,一些性侵犯罪嫌疑人都妄图通过性功能障碍来逃避法律制裁,我们这里每年能都要接手为数不少的鉴定委托。”王飞翔说。

  王飞翔还曾经办过另一起强奸案,案发后第二天,嫌疑人就到一家三甲医院开具了证明,以此证实自己存在性功能障碍,嫌疑人妻子也在一旁附和。警方最后不得不把这个难题交到了司鉴院。毋庸置疑,犯罪嫌疑人的谎言在王飞翔的“火眼金睛”下不攻自破。

  “在特定条件下,鉴定对象的主观陈述不可信,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医,要永远带着怀疑的态度去看待每一个案件,只有这样才能发现别人没能发现的线索和细节,而真相往往就隐藏在这些细节之中。”正是抱着这种敢于怀疑、敢于质疑的精神,王飞翔一次次拨开犯罪嫌疑人的伪装,还受害人一个又一个公道。

  据统计,他每年经办的案件多达500余起。

  (法治日报)

[ 责编:陈畅 ]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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