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手工程大肆敛财 编织各种借口索贿
副县长甘愿被商人“围猎”获刑三年半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因为我的贪婪,不仅自己失去自由,无法陪伴在家人身边,也让家人在精神上承受多方打击。”近日,因犯受贿罪,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原副主任、昌江黎族自治县原副县长王秋玲被昌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19岁中专毕业后,王秋玲被分配到海南省昌江县原南罗镇,长期在信访部门任职。作为基层信访干部,她曾是群众的贴心人,入选过全国“最美信访人”候选人名单。在组织培养下,她被逐步提拔到重要领导岗位,41岁担任昌江县副县长。
然而,当上领导的她,没有受到落马干部的警示,反而常常抱怨得不到组织的重用,只让她分管文体局、民政局等一些“清水衙门”。她多次提出希望能分些大单位、大项目给其分管,一心想着找机会捞好处。
2017年4月,王秋玲开始分管昌江县“多馆合一”和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手握项目的王秋玲成了不法商人老板“围猎”的对象。
2017年下半年至2018年上半年,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王秋玲多次违规接受商人老板宴请,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优惠折扣16.91万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97.9万元。
法院查明,每次收受商人老板财物时,王秋玲都会耍“小聪明”编织借口或者理由,如让其亲属以合作种植果树之名收受商人老板秦某某20万元,以其弟弟在海口买房“享受折扣”的方式向商人老板邢某索贿47万余元,以其妹妹出租商铺的名义收受商人老板李某30万元。
王秋玲千方百计想出各种小伎俩为自己的腐败行为“上保险”,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违法,将组织赋予她的权力当作个人敛财的工具。
去年8月,王秋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海南省纪委监委查明,王秋玲违反政治纪律,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 责编:孙满桃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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