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胁迫、诱骗未成年人网络裸聊以猥亵儿童罪定罪处罚_湾区律师网

“两高”:胁迫、诱骗未成年人网络裸聊以猥亵儿童罪定罪处罚

2023-05-26 09:54:55  浏览:1091  来源:光明网
  光明网北京5月25日电 (记者孙满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光明网北京5月25日电 (记者孙满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解释》明确一些特殊情形的法律适用标准。其中《解释》第九条对胁迫、诱骗未成年人进行网络裸聊、向未成年人索要裸照、视频等特殊猥亵行为,明确以猥亵儿童罪或者强制猥亵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胁迫、诱骗未成年人通过网络直播方式实施前款行为,同时符合刑法相关规定的,构成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组织淫秽表演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另外,《解释》还对强奸、猥亵未成年人案件中支持被害人医疗费的范围予以明确。《解释》第十四条规定了此类案件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并将根据鉴定意见、医疗诊断书等证明需要进行精神心理治疗和康复所需的相关费用,规定为人民法院可依法予以支持的合理费用,彰显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关爱、优先保护,帮助未成年人早日康复、顺利回归正常生活。

[ 责编:王宏泽 ]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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