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共筑家庭保护防线_湾区律师网

依法共筑家庭保护防线

2023-05-25 09:55:40  浏览:1035  来源:法治网
□ 法治时评□ 林楠特5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联合发布第二批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

□ 法治时评

□ 林楠特

5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联合发布第二批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这些案例集中呈现了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联合妇联、关工委深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做法和成效。

家庭教育不仅事关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发展,而且事关社会和谐稳定。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强调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依法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并且在国家支持、社会协同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对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司法机关的职责作出明确要求,这意味有关方面既要督促家长更加重视家庭教育,也要给家长在教育孩子方面提供助力。

需要看到,在现实中,一些家长由于种种原因,并未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有的教育方式简单粗暴,有的缺乏情感关怀,有的监护缺失甚至不当。不和谐的家庭环境,不仅会导致孩子身心受到伤害,而且可能会让孩子误入歧途。从此次公开的几起典型案例看,不管是左某盗窃案,还是朱某、印某抢劫案,都存在家庭教育缺失、监护不力的情况。改善家庭环境是帮助这些未成年人回归正途的重要条件,这不仅需要家长自身的努力,也需要有关部门予以强化指导。

比如,检察机关在办理左某盗窃案时,及时启动家庭教育指导,依托与妇联、关工委、团委共建的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中心,从家庭结构、亲子互动、教育方式等方面对左某的家庭成员进行了系统帮助指导。这种改变监护人教育的方式,极具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改善家庭环境,解决了未成年人家庭成员角色缺位缺失问题,进而使得孩子得到转变。可以说,这一案例是司法机关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生动实践和集中缩影,值得其他地方参考、借鉴。

未成年人是家庭的希望、国家的未来。家庭教育既是家事,也是国事。期待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各有关部门不断深化合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构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长效机制,共同做好家庭教育这篇文章,画好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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