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5月19日,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案二审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张斌 摄
中新网福州5月19日电 (郑江洛吴晟炜)中止审理一年多后,“吴谢宇弑母案”再度开庭。19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上诉人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案。
二审庭审中,围绕上诉人吴谢宇提出的上诉理由和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法庭组织检辩双方对争议焦点展开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上诉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图为5月19日,市民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公告牌旁经过。 张斌 摄
2021年8月26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被告人吴谢宇犯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三千元。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吴谢宇悲观厌世,曾产生自杀之念,其父病故后,认为母亲谢某某生活已失去意义,于2015年上半年产生杀害谢某某的念头,并网购作案工具。2015年7月10日17时许,吴谢宇趁谢某某回家换鞋之际,持哑铃杠连续猛击谢某某头面部,致谢某某死亡。后吴谢宇向亲友隐瞒谢某某已被其杀害的真相,虚构谢某某陪同其出国交流学习,以需要生活费、学费、财力证明等理由骗取亲友144万元予以挥霍。为逃避侦查,吴谢宇购买了10余张身份证件,用于隐匿身份。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吴谢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为逃避刑事处罚,购买身份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买卖身份证件罪,应依法予以并罚。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以吴谢宇犯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三千元。
一审宣判后,吴谢宇不服,提出上诉。2022年3月21日,福建高院认为,该案在二审审理过程中,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裁定“中止审理”。(完)
[ 责编:陈畅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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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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