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高空抛物”,相信很多人都是心惊胆战。大到酒瓶、花盆,小到鸡蛋、果核,这些东西一旦从高空坠落极有可能对他人生命或者财产造成严重伤害。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台北街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居民报警,称楼上经常有人往下扔垃圾,甚至砖头,砸坏了好几辆车。这些物品究竟是什么人扔下的,高空抛物又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
这就是被板砖砸破天窗的小车,只见小车的车窗、漆面、车架都有不同程度的损伤,主驾驶座位的地毯上,散落着大小不一的碎砖块。幸亏事发时车主不在车里,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为了找到肇事者,民警迅速展开了调查。
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台北街派出所副所长潘黎:初步判定旁边有一栋楼是高空抛物具体的位置,当时我们就到楼上顶层进行现场查勘。发现楼上有三块砖的痕迹,应该是嫌疑人从这个地方就地取材,从楼顶进行抛砖。
在调取事发地周边的视频录像进行查找的同时,民警还进入楼栋内,逐层逐户进行走访调查。
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台北街派出所副所长潘黎:当时群众就反映,八楼有一个住户平时喜欢抛弃生活垃圾,泼水。经常对楼底下公共社会环境表示不满。
居民所说的住户,就是住在八楼的李某。随即民警把李某带到派出所协助调查。面对民警的询问,李某只承认他有高空抛撒生活垃圾的行为。
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发现,李某高空抛撒垃圾是因为不满小区管理混乱,而且他对小区车辆乱停放,同样心怀怒气。
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台北街派出所副所长 潘黎:李某不满的一些方面,通过我们社区和公安机关,力所能及去解决一些问题。
李某交代,几个月时间,他先后8次高空抛物砸坏车辆。目前,李某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当中。民警提示,高空抛物者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台北街派出所副所长潘黎:根据我国《刑法》有关高空抛物的相关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它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因此,高空抛物即使没有造成他人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同样构成犯罪。(央视新闻客户端)
[ 责编:陈畅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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