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昊 赵红旗
在4月12日召开的首届服务保障黄河国家战略检察论坛上,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正式启动。
据了解,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充分发挥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作用,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促进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利部、最高检决定自今年4月至12月开展该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要求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全面实施黄河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水行政执法在水资源管理中的作用,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监督、支持和法治保障作用,聚焦黄河流域水资源短缺这个最大矛盾,对黄河流域违法取水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有效规范流域水资源节约、保护、开发、利用秩序,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支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专项行动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黄河流域违法取水问题开展协作;坚持依法依规,保障水资源管理保护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分类施策,区分不同情况推动问题解决;坚持协同推进,注重发挥黄河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各级水利部门、检察机关的协同作用。
专项行动以加强取水许可审批管理与水行政执法的衔接,加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开展问题专项整治,健全管理长效机制,着力提升黄河流域水资源管理能力水平,推动黄河流域取用水秩序持续好转为目标。行动主要针对水资源管理保护方面的突出违法行为展开,包括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依照批准的条件取水、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按规定安装取水计量设施、违反生态用水管理要求、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等。
专项行动分为部署动员、排查整改、重点检查、总结提升四个阶段,范围是黄河流域涉及的青海省、四川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陕西省、河南省、山东省的相关县级行政区域。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水利部、最高检将强化协调协作,推动建立黄河流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平台,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跟踪督促,立足水资源业务管理、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推动违法取水相关问题整改到位。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