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董凡超
2022年8月,辽宁省辽阳市公安局侦破系列非法开采铁矿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打掉非法采矿团伙两个、非法销售团伙两个、非法加工厂两个,查扣铁矿石3000余吨、铁粉1000余吨,铲车、钩机等作案工具6台。
经查,犯罪嫌疑人何某杰纠集多名犯罪前科人员,在辽阳市多地实施“蚂蚁搬家”式的盗采活动,同时对举报人员及村民威逼利诱,成为当地“矿霸”,造成大量国有矿产资源流失,多处生态环境被破坏,影响十分恶劣。公安机关一举侦破本案,并将相关国家工作人员涉嫌渎职、不作为的线索移交监察机关立案调查。
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持续深入开展“昆仑”系列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矿、污染环境、盗伐滥伐林木、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涉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侦破了一大批重特大案件,有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生态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公安部公布10起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典型案例。
严惩盗采背后“灯下黑”
2022年3月,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侦破一起非法开采砂石案,打掉犯罪团伙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6名。经查,2020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袁某成等人在未取得任何采矿许可的前提下,勾结当地政府机关工作人员,雇佣工人盗挖风化砂,销售至下游公司制成建筑用机制砂售卖获利。该团伙先后非法盗挖风化砂100余次共计30余万立方米,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典型意义】该案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意识强,团伙分工明确,频繁变换作案地点,大都选择夜间作案,事先安排好挖掘机和运输车辆,非法采挖砂石后,随即运输并销售,形成了“盗、运、销”犯罪链条。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深挖背后腐败问题,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关系网”“保护伞”“利益链”一查到底。
2022年7月,陕西省岐山县公安局侦破一起非法开采砂石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打掉犯罪团伙4个,查封砂场3家。以犯罪嫌疑人曹某等人为首的4个犯罪团伙在未取得开采许可的情况下,组织他人在岐山县安乐镇石头河河道及周边农用地(滩地)8处地点非法开采砂石,销往周边县区砂场,涉案金额1700余万元。
【典型意义】犯罪分子为攫取暴利,团伙之间时而独立、时而相互配合,在河道周边大肆盗采砂石,造成国家矿产资源利益重大损失,严重危害河道水利和防洪设施安全。公安机关深挖出4个犯罪团伙,并实现了“采、运、销”全链条精准打击。
斩断非法捕捞犯罪链条
2022年7月,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侦破一起黄河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捣毁收购非法捕捞水产品窝点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4名。黄河流域禁渔期内,犯罪嫌疑人翟某来依托其经营的冷库,大量收购他人使用推网、地笼等禁用的捕捞工具在黄河小浪底库区非法捕捞的银鱼、河虾等水产品合计重70余吨,经冷冻加工后对外销售。
【典型意义】该案中,收购人员为谋取利益,与捕捞人员相互勾连,传授捕捞方法,教唆群众在黄河流域禁渔期内大肆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银鱼、河虾等水产品,社会影响恶劣。公安机关将持续严厉打击此类犯罪,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实施保驾护航。
2022年4月,云南省盐津县公安局侦破系列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收缴并放生野生鱼类135公斤,收缴捕鱼工具电鱼机13套、地笼网192个、粘网56副、排钓78根、皮划艇4艘。犯罪嫌疑人周某银伙同多人在彝良县洛旺乡白水江流域非法捕捞野生鱼类,多次非法收购朱某训等人的非法捕捞野生渔获物,并将非法收购和捕捞的渔获物高价销往外地。
【典型意义】该案中,“捕捞、收购、运输、销售”黑色产业链严重危害渔业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公安机关主动发现线索,强化案件侦查,最终实现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的全链条打击,有力维护了水域生态环境资源安全。
抽丝剥茧深挖案件线索
2022年4月,江西省万安县公安局侦破一起盗伐林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两名,现场查获涉案木材276.9立方米。犯罪嫌疑人李某志单独或伙同犯罪嫌疑人欧某清,使用油锯盗伐山场上的松树并对外销售,累计作案297次,盗伐松木425立方米,非法获利13万余元。
【典型意义】犯罪嫌疑人以少量多次分散的方式盗伐林木,严重侵犯林木所有权人合法权益,严重破坏森林资源和国家生态安全。公安机关加强同行政主管部门协作配合,从一条看似简单的盗伐林木线索中挖掘出一起特大盗伐林木案件,并通过走访调查,查明了跨度长达1年、近300次的盗伐林木犯罪事实,彰显了公安机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战斗力。
2022年5月,四川省广安市公安局侦破一起污染环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广安市邻水县某养猪场法定代表人张某伦安排员工用潜水泵将应急池内猪粪水直接抽取倾倒至养猪场旁的山林中,导致粪水全部渗入地下,后流入附近水库,造成水库水体严重污染,附近村镇生产生活用水停供近半个月。
【典型意义】近年来,一些畜禽养殖企业为压缩粪水处理成本,以非法排放的方式进行处理,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该案犯罪嫌疑人的非法排污行为,严重影响当地正常生产秩序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公安机关强化行刑衔接,积极协调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推动案件调查和应急处置同步进行,有效消除了污染源,形成联手依法打击环境犯罪、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强大合力。
本报北京4月13日讯
[ 责编:孙满桃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