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作为链接国内国际的重要枢纽,承载着联通两个市场、配置两种资源的重要功能。伴随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快速建设,上海港口货物吞吐量居全球首位。
在此过程中,大量货物进出于上海港口,为我国的国际货物贸易提供了极大便利。但是,也有个别经营者借助上海港口这个通道,以进口合法商品为名,行非法走私“洋垃圾”之实。由于客观上各种各样的原因,经常导致“洋垃圾”无法退运,对我国生态环境安全造成影响,同时又给执法机关带来沉重的处置负担。之前曾有公开报道,上海销毁“赖港”14年无主“洋垃圾”,仅销毁成本就达到货值几十倍。
如何破解“洋垃圾”带来的生态环境安全及处置问题,一直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难题。
近期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法治深壹度》系列节目《环境司法护佑绿水青山》,用一个生动鲜活的案例故事,为我们带来崭新的角度去认识“洋垃圾”难题的解决之道。
栏目组进行“全流程”式的采访,既有负责港口货物出入管理的海关人员,又有提起公益诉讼的检察官,还有办理相关刑事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的多个承办法官,以及“洋垃圾”危害性和处置方案的鉴定及评估人员,通过不同主体的角度,为我们讲述了案件发现、处理及思辨的全过程。
这个案例案情并不复杂,根据报关单证显示,进口产品为矿砂,但海关人员发现货物为污泥状,并非砂状,经查实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铜污泥,对这类“洋垃圾”,我国自2015年1月起已经禁止进口。
关键的问题是,这些“洋垃圾”如何进行处置,处置的费用是由国家承担,还是由非法进口者来承担。通过栏目组的采访和梳理可以知道,长期以来处置费用往往是由国家承担,形成了“企业污染、政府买单”的困境。其实,实践中类似的情况并不少见,最典型的莫过于著名的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因化工车间发生爆炸,产生一条长达80公里的污染带,由于法律本身规定的限制,违法主体仅被罚款100万元,而国家为污染治理累计投入高达70多亿元。
透过《环境司法护佑绿水青山》节目,我们可以了解到,近年来我国建立了公益诉讼制度,针对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公益诉讼,可以有效避免因制度限制导致的行政监管措施不够、范围不及的问题。
让违法者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才能更好地遏制违法行为。在节目讲述的案例中,尽管对于“洋垃圾”处置费用还没有非常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审理法院立足公益保护目的,在法律框架内积极探索创新裁判规则,判决违法进口者承担100余万元的处置费用,让违法者深刻认识到“环境有价、损害担责”,要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买单,而不是让国家和社会来替他买单。
案外展望,《环境司法护佑绿水青山》节目让我们进一步清晰地意识到,对违法污染破坏行为最强有力的约束,不仅包括处罚的严厉性,还有处罚的必定性,无论是遏制“洋垃圾”进口中,还是在其它生态环境保护中,都需要坚持溯源治理,将污染防控义务落实到源头上来,压实经营主体的法律责任,让经营主体无缝可钻、无责可逃,最终才能将保护生态环境内化为行动自觉。
[ 责编:孙满桃 ]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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