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提醒!“完美应聘者”、共享屏幕……新型诈骗套路须警惕
“在家兼职,无需出门”
“动动手指,当天现结”
“日赚上千,返利过万”
……
无论招聘文案变换多少种花样
所谓“低投入高回报”
都是诈骗套路
女子沉迷“投资”
陷入刷单骗局
近日,南宁市警方在案件侦办中发现,辖区黄女士可能正在遭遇电信网络诈骗。诈骗分子声称只要下载某App,在平台上动动手指就能靠佣金发财,但是需要先垫付少量款项。黄女士信以为真,便按照对方的指令转账。一开始只是几十元钱,随着越转越多,她已经“投资”3580元。
但是黄女士不觉得自己被骗,因为在之前的刷单过程中她均拿到返利。民警告诉黄女士,骗子会在前期给予返利,让受害者尝到一点甜头后再引导转账,之后受害者不仅拿不到返利,而且连之前的本钱都拿不回。
提醒:大家在投资、求职过程中要特别注意,谨记防诈提示:
一防招聘诈骗类陷阱。
以高收入、高回报等进行包装,引诱应聘者成为“免费”劳动力,再无故解聘;或以招聘为名,要求应聘者提供个人信息,借机对本人及其家人、亲友实施诈骗;或以招聘需要资格证书为由,诱骗缴费参加线上培训,即使成功取得证书也不会被录用。
二防培训贷、传销类陷阱。
以只需要参加付费培训、测试等为由,诱惑、胁迫应聘者贷款;或以招聘、创业项目为名,诱导、强迫应聘者参与传销等非法活动。
三防黑中介类陷阱。
中介机构与不法企业串通,以报名费、介绍费、体检费、押金等为名,向应聘者收取费用,再以各种理由不予退费。
四防非法试用类陷阱。
无故延长试用期;或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只签订试用期合同,在试用期内不缴纳社保只发放低廉的实习费用,试用期离职时要求本人承担违约责任等。
五防虚假承诺类陷阱。
诱导应聘者参加升学培训、就业集训营等,再以各种理由拒不退费;或以“帮忙找工作”等为名,骗取应聘者所谓“好处费”“打点费”后,以各种理由推诿甚至失联跑路。
六防刷单炒信、跑分类陷阱。
以不参加工作、边玩手机边挣钱、月入过万为噱头,诱骗应聘者参与刷单炒信、跑分等非法活动;或者诱骗应聘者在刷单炒信、跑分时缴纳保证金,而后以各种理由拒不退款甚至关闭平台隐匿。
诈骗套路层出不穷
投资、求职注意避坑外
这些新型陷阱也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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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完美应聘者”!
上海警方侦破 “套路应聘”诈骗案
一家公司在网上发布了招聘信息。很快,王某、李某等8人前来应聘,自称有互联网“大厂”的工作经验,还展示了所掌握的“优质客户名单”。公司对这些光鲜的履历十分满意,许诺带头人王某2万元底薪,其他人8000元至9000元底薪外加销售提成。
没想到这8人入职3个月,没有给公司带来任何业绩,应聘时声称能接洽的优质项目也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当公司准备将他们辞退时,8人仿佛早有准备,要求支付该月全部薪水才肯离职,公司无奈妥协。
然而,王某不久后误发在公司群里的一张其他公司的离职证明引起了公司负责人的注意,随后发现这8人竟然在同一时间内在两家公司入职、赚取两份底薪,于是向警方报案。警方发现,8人在短时间内先后在多家企业应聘销售、融资等岗位,骗取薪资,经综合研判分析,8人实为“职业骗薪”犯罪团伙。
提醒:“完美应聘者”诈骗,即诈骗团伙根据用人企业招聘岗位需求,有针对性地虚构伪造学历证明、工作履历和过往业绩等材料,将自己精心包装成“完美应聘者”,入职后却消极怠工,甚至在多个企业同时就职,以此套路骗取工资底薪。
不转账,也可能上当!
警惕陌生人的共享屏幕邀约
不转账就不会上当?那你就错了。屏幕共享类诈骗会在不知不觉中偷走你的余额。
骗子会伪造身份,利用事先获取的银行卡账号、个人信息等,诱骗下载有屏幕共享功能的软件,实时监控手机,获取银行卡密码和验证码,并将资金转走。
提醒:关闭屏幕共享,要在软件中点“停止屏幕共享”。
快递上的二维码扫一扫?
多人已中招……
近期,反诈民警发现了一个新型诈骗手法。不少市民反映自己收到了一个带有二维码的陌生快递,有的是个杯子,有的是张宣传单。共同的特点是上面都印有二维码。
领取到免费礼品后,有人认为这是商家平台客服送来的福利,没有多想就扫描对方提供的二维码加入骗子所开设的聊天群。
进群后,诈骗分子会在群内发放任务,完成即可领取红包,等公众彻底放下防备心后便引诱下载软件、充值垫付,换取更大的红包。如果不断加大投入,会发现自己的本金和佣金都无法提出,此时,诈骗分子便会以“系统卡顿”“任务超时”“操作失误”等理由要求继续充值垫付。事实上,这都是骗子的话术剧本,被骗者根本没办法提取出自己的本金和佣金。
提醒:扫码、加群、做任务,本质还是刷单。如收到这样的快递,千万不要扫上面的二维码,扔掉快递前务必将上面的二维码涂抹掉,避免有人捡到后被骗。
不法分子往往先骗取受害者信任
使人放松警惕
进而落入圈套
大家要多关注反诈信息
提高防骗意识
下载国家反诈App
如收到“12381”的短信预警
一定要及时查看
监制丨唐怡
策划丨荣梦岩
编辑丨胡月
[ 责编:孙满桃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驴友”探险被困,救援费要不要付下?专家:有偿救援制度配套必要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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