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西安市血豆腐市场 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_湾区律师网

垄断西安市血豆腐市场 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

2023-04-03 09:32:41  浏览:1046  来源:光明网
图为法院宣判现场。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供图  中新网西安3月30日电 (记者张一辰)30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图为法院宣判现场。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供图

  中新网西安3月30日电 (记者张一辰)30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该案主犯李某成获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2年,被告人李某成进入西安牛头收购、牛血加工行业。为攫取更大的经济利益,被告人李某成于2013年成立永成公司,从事肉制品、血豆腐的生产和销售。为了实行行业垄断,被告人李某成陆续纠集本案其他被告人,通过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同行、欺凌商铺,对西安市血豆腐制品的生产、销售等环节实施不法侵害。在逐步垄断西安市血豆腐市场后,被告人李某成压低牛血收购价格,抬高血豆腐销售价格,大肆牟利。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成等10名被告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为垄断血豆腐生产、销售市场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在血豆腐制品行业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是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李某成组织、领导犯罪集团,是首要分子,应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其他9名被告人是该犯罪集团一定时期的固定成员,在被告人李某成的组织策划下不同程度的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应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参与犯罪的事实、性质、次数、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和地位、犯罪前后的表现、认罪悔罪态度等量刑情节,依法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对被告人李某成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对其他9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又六个月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对涉案永成公司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完)

[ 责编:陈畅 ]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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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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