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当事人释放外来物种现场照片。 广西农业农村厅供图
中新网南宁3月29日电 (韦小婷 黄英映冼峰)中国农业农村部日前发布“中国渔政亮剑2022”十大执法典型案例,“百色市罗某某未经批准擅自释放外来物种案”入选其中。该案是国内首起未经批准擅自释放外来物种案,对进一步规范放生和增殖放流行为,提高社会公众对外来入侵物种的防范意识,引导全社会共同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据广西农业农村厅介绍,2022年9月10日,百色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民众举报称,有人于当天在百色市澄碧河水库永乐镇码头附近水域涉嫌释放外来物种豹纹翼甲鲇(俗称清道夫)。同行人员拍摄现场照片和视频并上传短视频平台,引发社会舆论高度关注。
支队执法人员接报后迅速赶赴现场勘验,并依法提取了有关音视频证据。经查,当事人罗某某出于“祈福”目的,未经批准在澄碧河水库实施“放生”活动,涉案动物经鉴定为外来物种豹纹翼甲鲇。
图为专家组召开专题研讨会。 广西农业农村厅供图
办案过程中,广西农业农业农村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及时介入,组成专家组全程指导,从办案程序、调查取证、案件定性及刑法司法衔接等方面进行把关,协调召开专题研讨会,并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会商,最终准确适用相关法律条款对当事人进行了有效惩戒。
百色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认定,罗某某未经批准擅自释放外来物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相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捕回释放的外来物种,并对其处以2.8万元罚款。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提醒:清道夫,学名豹纹翼甲鲇,原产于南美洲,1980年引入我国,现广布于广东、广西、湖北等地。清道夫具有天敌少、繁殖力强、大量吞食鱼卵和鱼苗等习性,严重威胁本土鱼类繁殖生长。2014年8月,原环境保护部、中国科学院联合发布《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第三批)》,将其列为外来入侵物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捕回、找回释放或者丢弃的外来物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完)
[ 责编:陈畅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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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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