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五”普法进行时
□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 本报通讯员 高振涛
近日,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法律援助中心、司法所工作人员出现在“苏陕劳务协作招聘月”活动现场,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人员根据农民工群体的特点,围绕建筑、环卫、安保、家政等行业提供精准法律知识宣讲,就签订劳动合同、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保险待遇等常见的法律问题,向农民工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援助服务。
新年伊始,陕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聚焦“三农”,落实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抢抓复工复产的有利契机,多形式、定制化开展助农兴农普法宣传活动,紧盯乡村群众的法律需求,推动“八五”普法走深走实。
普法步伐迈得勤踏得实
“今天实在是太开心了,看节目,参加有奖问答活动,还学到实用的法律知识,明白了长期以来困扰我的一些法律问题。”西安市民王阿姨在一场别开生面的普法宣传活动现场说。
这是西安市西咸新区马王司法所近日在王阿姨所居住村庄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的一幕。活动现场,司法所工作人员宣讲“三农”工作、举办有奖问答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使群众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到了法律知识,产生了很好的宣传效果,深受广大群众欢迎。
“抢抓有利时机,创新宣传方法,已成为陕西各地普法宣传的共识。”陕西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华文胜说。
陕西司法行政机关利用“法润三秦大讲堂”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宪法进万家”“民法典进农村”等法治文化活动,并在宪法宣传周、传统节日、农民丰收节和农村集市、庙会等时间节点,突出宪法、民法典的宣传,通过秦腔、秧歌、民歌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艺术形式将普法工作做深做实。
同时,陕西还充分发挥基层法治教育基地的宣传作用,依托农村文化礼堂、农家书屋等推进法治公园、广场、长廊、街区等农村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公共设施的法治文化元素,不断提升普法效果、增强乡村群众的法治观念。
目前,陕西农村法治文化阵地覆盖率达86%,人民群众对普法宣传知晓率和满意率分别达91.98%和97.69%。
法律服务成体系贴得近
2022年3月的一天,天气阴霾,家住渭南市临渭区的木某来到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原来,木某在工地打工时受伤,因赔偿问题与施工队发生纠纷,拖延一年仍未解决。法援中心了解情况后,当即指定律师承办本案,用4个月时间,依法为木某争取工伤赔偿费8万元。
“目前,陕西共有2114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最大限度地贴近乡村群众的法律需求,提供零距离、一站式法律服务。”陕西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处处长高伟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
针对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方面的意见建议,陕西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中强化科技支撑,加速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创新应用,精心打造了“智慧法律服务”。
在全省村(社区)推行“一个顾问+一个微信群+一个自助系统”服务模式,实现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所有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站、服务室全覆盖,形成了上下贯通、各有侧重的公共法律服务“主干线”,延伸了便民利民的“最后一公里”。
同时,聚焦农业农村重点产业项目,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为乡村企业进行“法治体检”,通过视频公证、巡回办证、定期办证等实现乡村群众申办公证“就近办”,为乡村企业和群众提供“贴身”的法治保障。
据统计,2022年陕西全省共办理涉农法律援助案件2800余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8亿元,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
矛盾化解跟得紧落得细
“一棵树、一根扁担、一只鸡都有可能成为群众矛盾纠纷的缘由,如果化解不及时,极易发酵。”汉中市略阳县两河口镇长坝村“法律明白人”晁国生说,“我们尽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阶段,争取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对于化解纠纷,如何解决“建什么”“怎么建”“谁来建”“为谁建”和“建得怎么样”五大难题?
陕西强力推动六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开展建立大调解格局示范试点的方案》落实落地,使人民调解与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的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新格局。
据统计,目前,陕西90%以上的县(区)设立了律师调解工作室,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库、师资库、案例库和电视调解平台及智慧调解平台;全省有4856个人民调解委员会、1001个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320个调解工作室、103490名乡村“法律明白人”致力于乡村矛盾纠纷化解。
2022年以来,陕西累计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8.1万余件,有效维护了乡村社会稳定。
“陕西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聚焦‘三农’,持续推进‘八五’普法走深走实,努力把法治惠民、护农助农工作落细落实,切实在守底线、促振兴、强保障中贡献司法行政力量。”陕西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杨政国表示。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上一篇:第三方测评需要明确法律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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