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打开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屯大侠未检分队”小程序平台,法治教育、咨询互动、匿名举报等功能一应俱全,成为当地青少年的“良师益友”。
法网柔情,唤回迷途少年;多元履职,呵护“少年的你”。近年来,海南检察机关着眼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新要求,立足未检工作发展新阶段,全面充分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职责,构建“事前预防、事中教育、事后帮教”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打造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着力培养担当海南自贸港建设重任的时代新人,组建了一支“麦田守望者”队伍,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火墙”,努力守护孩子们健康成长。
双向保护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创新设立“重点青少年帮教服务App”,为每一名帮教对象绑定专属二维码,把观护帮教工作节点化、系统化、时效化,实现“线上+线下”帮教一体化,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重启人生。
近年来,海南检察机关加强双向保护,一面将走错路的孩子拉回正轨,一面为受伤害的孩子全面疗伤,让“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理念落地生根。当前,海南检察机关惩戒和帮教涉罪未成年人更加到位,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体系更加完善。
2022年,海南检察机关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于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初犯、偶犯的涉罪未成年人不捕率为74.32%、不诉率为56.1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作附条件不起诉448人,附条件不起诉率为40.54%。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决定不起诉的403人,同比上升70.8%。
同时,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殊制度,通知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组织开展亲情会见,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并对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不仅如此,海南检察机关坚持“宽容不纵容”。对于涉罪性质严重的未成年人,把依法惩治作为特殊形式的教育挽救。对于涉罪性质较轻的未成年人,依托社会支持体系,实施精准帮教。去年共对2465名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帮教,促重返校园459人、就业437人、考上大中专院校112人。
据介绍,海南检察机关全面保障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利,通知未成年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省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目前全省建成29个集询(讯)问、听证、心理疏导、法治教育等功能为一体的未检“一站式”办案区,实现诉讼办案与保护救助双同步。
综合保护
针对学校化学物品存放及化学废弃物排放没有规范性工作机制问题,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督促县生态环境局、县教育局积极履职。当前,白沙县生态环境局已与辖区多所学校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学习环境。
过去一年,海南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集中统一办理工作,全方位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体系更加全面,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更加深入。
据了解,海南检察机关全面推动监护权检察监督。2022年,对在办案中发现的监护缺失或者监护不当等问题,向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1504份;确有必要时,责令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共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3782次。对于办案中发现的因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或实施侵害行为致未成年人处于危困状态的情形,及时干预和监督。
结合办案或日常工作发现的校园周边安全和食品安全以及娱乐场所、网吧、宾馆等违规接纳、容留未成年人等线索,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向党委、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制度、加强监管。
一年来,海南检察机关先后对486所中小学、幼儿园、托管场所开展督导调研818次,及时督促学校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推动建立以宣传“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告家长书”制度和以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为主要内容的“教职员工承诺书”制度。
全面保护
2022年12月7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毅以《宪法相伴 筑梦未来》为题为海南中学师生讲授法治课,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为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海南各级检察机关做实法治副校长工作,夯实未检教育基地建设,抓实“法治进校园”工作,拓宽法治宣传渠道,全面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堡垒。
2022年,海南检察机关共选派483名业务精通、熟悉未成年人工作、有法治宣传教育经验的检察人员兼任法治副校长。建成法治教育基地54个,通过模拟法庭、法治情景剧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组织互动体验式教育,有效提升法治教育品质。
海南省检察院针对农村中小学校法治教育缺失问题,制定《海南省检察机关“检爱同行——法治进乡村”巡讲活动方案》,推动海南检察机关向农村、偏远、贫困地区均衡配置优质法治教育资源。制作微电影、微视频90余部,讲好法治故事,传递未检声音。
针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突出问题,海南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联合省教育厅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推动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提供规范化指引。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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