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时评
□ 林楠特
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发布公告,自2023年2月7日(含当日)起,全面推行专利证书电子化。公告称,当事人以电子形式申请并获得专利授权的,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下载电子专利证书;以纸质形式申请并获得专利授权的,按照《领取电子专利证书通知书》中告知的方式下载电子专利证书。
专利证书是明确和维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法律凭证。专利证书的数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曾经,我国的专利证书都是纸件形式,纸质文件需要经过打印、盖章、封装、邮寄等诸多流程,耗时长、效率低,无法有效满足申请人的迫切需求,还可能导致申请人因未及时得到证书而错失商业良机。更不能忽略的是,纸质文件在邮寄过程中也会存在丢失、污损等风险隐患。
为提升专利审查服务质效,更好满足申请人多元化需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2022年先后发布了相关公告,推广颁发电子专利证书,极大节省了申请人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也更加节能环保。此次,职能部门再次发布公告,将全面推行专利证书电子化,这意味着专利证书全面迈入数字化时代,申请人不管是以电子形式还是纸质形式申请,都将统一获取电子专利证书,这无疑有利于申请人更便捷地获得知识产权保障,更好应对后续专利维护、侵权维护的处理,从而将更多精力投入生产创造,激发创新热情。
技术创新是企业的生命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全面推行专利证书电子化既是提升知识产权服务的必然要求,也是数字政府建设的应有之义。期待相关部门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持续提升专利等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专利审查服务信息化和便利化水平,让创新主体拥有更加充盈的获得感。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上一篇:“蓝马甲”成服务群众“心”品牌
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