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时评
□ 林楠特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已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根据《通告》,生产企业应确保移动智能终端中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预置应用软件均可卸载,并提供安全便捷的卸载方式供用户选择。
近年来,随着应用软件产业迅猛发展,各类互联网应用软件为广大用户提供了诸多便利,但也产生了一些问题,特别是智能手机预置软件过多过滥且不能卸载或无法彻底删除等问题,饱受广大用户诟病。这些非必要应用软件,不仅占用了手机存储空间,影响运行速度,而且导致耗电增加、流量消耗。更严重的是,一些应用软件被植入恶意木马,强行推送各种资讯,窥探用户隐私甚至恶意“吸费”等,致使用户多项合法权益受损。
针对手机预置软件这一“顽疾”,相关部门多次出手规范,并起到了积极作用。不过,当前手机预置软件不规范问题仍一定程度存在,究其原因还是利益驱动。一些手机生产企业出于利益最大化,不惜牺牲用户选择权,把预置软件从基础必要型扩充到“付费就预装”,甚至为应用程序设置卸载障碍。
此次,《通告》不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不可卸载”预置应用软件的定义和范围,而且进一步压实终端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明确生产企业对预置应用软件的全链条管理责任,要求确保移动智能终端中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预置应用软件均可卸载,并提供安全便捷的卸载方式供用户选择。这些规定意味着相关企业在预置软件时必须要谨慎而行,把选择权交还给用户,不仅有助于保障用户合法权益,也将有助于手机生产企业、应用软件商家做好产品和服务,促进相关行业健康发展。
产品与服务是企业存活的“氧气”,也是企业根本所在。只有以用户的真正需求为中心,与用户建立利益共同体,企业才能有长久的未来。希望相关企业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遵循依法合规、用户至上、安全便捷、最小必要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应用服务供给水平,让用户用得既放心也舒心。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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