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 _湾区律师网

·教育部印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

2023-01-02 22:38:31  浏览:1326  来源: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晨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教育部...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晨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印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适用于高等学校(含高职)、中小学校(含中职)和学前教育机构,其他有关教育机构可参照执行。

《方案》提出,高等学校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对校内重点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核酸或抗原检测。除跨地区返校入学外,高等学校师生出入校门和校园公共区域不要求提供核酸证明。师生出入校门无须提供核酸证明,其他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须提供核酸证明。

《方案》明确,没有疫情的学校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高等学校校内发生疫情后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实施线上教学、调整教学安排等疏散人员措施。中小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出现感染者后,由学校所在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提出并实施防控措施。幼儿园出现感染者后,可采取临时关停措施。疫情解除后,要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

《方案》要求学校按照人口总数的15%至20%动态储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中药、对症治疗药物和抗原检测试剂。要增强校园疫情防控能力,健全专业救治绿色通道,做好师生健康监测。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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