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齐琪、罗沙)最高人民法院27日发布关于为稳定就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其中明确,除依法按协商程序降低劳动报酬外,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通过居家办公或者灵活办公等方式提供正常劳动,劳动者请求按正常工资标准支付其工资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支持。
最高法民一庭负责人介绍,意见从四方面提出14条具体服务保障举措,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服务保障稳就业大局。
据悉,意见推动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妥善审理社会保险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案件;依法支持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妥善审理平等就业权纠纷案件,坚决纠正用人单位性别、地域歧视行为,支持高校毕业生多渠道灵活就业。
其中,意见明确,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因受疫情影响不能返岗的,可以引导用人单位采取灵活的试用考察方式考核其是否符合录用条件;无法采取灵活考察方式实现试用期考核目的的,无法实施考察实现试用期考核目的期间可以协商不计算在原约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通过顺延试用期变相突破法定试用期上限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同时,意见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贯彻落实国家保就业保生产、复工复产等政策,准确把握新阶段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审慎处理涉疫情劳动争议纠纷,依法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权益;依法对劳动者居家办公或灵活办公工资支付问题作出规范;积极引导和支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协商,采取有关措施稳定工作岗位,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