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_湾区律师网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2022-12-27 20:06:11  浏览:1303  来源:法治网
本报北京12月26日讯 记者赵晨熙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于今天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

本报北京12月26日讯 记者赵晨熙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于今天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今天印发《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当前,随着病毒变异、疫情变化、疫苗接种普及和防控经验积累,我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面临新形势新任务,防控工作进入新阶段。综合评估病毒变异、疫情形势和我国防控基础等因素,我国已具备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的基本条件。

《方案》提出,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调整疫情信息发布频次和内容。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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