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6日电近日国家体育总局网站发布《体育仲裁规则》和《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两项规则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图片来源:国家体育总局网站截图
根据《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显示,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体育仲裁委员会)是由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体育总局)依法设立、专门处理体育纠纷案件的仲裁机构。体育仲裁委员会由体育行政部门代表、体育社会组织代表、运动员代表、教练员代表、裁判员代表以及体育、法律专家组成。
《体育仲裁规则》规定,体育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案件:
(一)对体育社会组织、运动员管理单位、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按照兴奋剂管理或者其他管理规定作出的取消参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禁赛等处理决定不服发生的纠纷;
(二)因运动员注册、交流发生的纠纷;
(三)在竞技体育活动中发生的其他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的可仲裁纠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劳动争议,不属于体育仲裁范围。
据介绍,体育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律师执业满八年;
(二)曾任法官满八年;
(三)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
(四)从事法学、体育学研究或者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
(五)具有法律知识且从事体育实务满八年。
图片来源:国家体育总局网站截图
此外,发生在重大体育赛事活动期间或开幕式前十日内,需要即时处理的体育赛事活动纠纷,适用体育仲裁特别程序规则。
而与反兴奋剂有关的体育仲裁中,应至少有一名反兴奋剂仲裁员,且有一名具有法学背景或法律专业经验的仲裁员。
[ 责编:丁玉冰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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