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哄抬药品价格 一药房被罚30万元_湾区律师网

违法哄抬药品价格 一药房被罚30万元

2022-12-16 10:19:36  浏览:1009  来源:光明网
  市场监管部门持续严查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违法哄抬药品价格 一药房被罚30万元  本报讯(记者李佳)近期,连花清瘟、抗原试剂盒等部分...

  市场监管部门持续严查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违法哄抬药品价格 一药房被罚30万元

  本报讯(记者李佳)近期,连花清瘟、抗原试剂盒等部分防疫物资需求持续增长,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加大检查力度。12月14日,北京源通百姓平安大药房有限公司因涉嫌存在哄抬药品价格的违法行为,收到市场监管部门送达的30万元处罚罚单。

  12月5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对网络平台、大型药品经销商等 3000余户药品经营者开展提醒告诫,要求各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严禁哄抬药品价格。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价格执法检查力度,紧盯群众诉求,严查恶意涨价、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并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经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北京源通百姓平安大药房有限公司涉嫌存在哄抬药品价格的违法行为,于12月13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京东商城开设“百姓平安大药房旗舰店”销售药品连花清瘟。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6日期间,连花清瘟颗粒(规格:6g*10袋/盒)进货价格23.57元/盒,销售价格分别为58元/盒、80元/盒、104元/盒,最高进销差价率达341%;连花清瘟胶囊(规格:0.35g*48 粒/盒)进货价格18.50元/盒,销售价格为118元/盒,进销差价率达538%。针对企业在网上高价销售连花清瘟的行为,目前平台已对药品进行下架处理。

  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五支队副队长王景辉介绍:“当事人在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药品价格,进销差价率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药品。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给予当事人警告并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近期市场监管部门综合运用重点检查、提醒告诫、行政处罚等多种手段,坚决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目前,出动执法检查人员7445人次,检查药品经营者3092户次,对5起价格违法行为立案处罚。

  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四类药品”及抗原检测试剂等防疫物资价格动态,持续严查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全力维护首都市场价格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欢迎广大市民参与监督,发现价格违法线索,留好相关票据,及时拨打12315 热线电话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 责编:陈畅 ]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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