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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2月14日讯 记者刘欣 记者今天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为规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处理活动,加强数据安全管理,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个人、组织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工信部近日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共八章四十二条,主要内容包括七方面:一是界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和数据处理者概念,明确监管范围和监管职责。二是确定数据分类分级管理、重要数据识别与备案相关要求。三是针对不同级别的数据,围绕数据收集、存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销毁、出境、转移、委托处理等环节,提出相应安全管理和保护要求。四是建立数据安全监测预警、风险信息报送和共享、应急处置、投诉举报受理等工作机制。五是明确开展数据安全监测、认证、评估的相关要求。六是规定监督检查等工作要求。七是明确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和惩罚措施。
工信部有关负责任人表示,《管理办法》重点解决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问题,构建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地方行业监管部门”两级监管机制,以数据分级保护为总体原则,要求一般数据加强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重要数据在一般数据保护基础上进行重点保护,核心数据在重要数据保护基础上实施更加严格保护。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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