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审结一起跨境赌博案涉案17.58亿_湾区律师网

泰宁审结一起跨境赌博案涉案17.58亿

2022-12-15 09:45:16  浏览:1238  来源:光明网
  中新网三明12月13日电(郑江洛)福建三明泰宁法院13日对外披露,近日,泰宁法院审结一起特大跨境赌博案,41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全案判处...

  中新网三明12月13日电(郑江洛)福建三明泰宁法院13日对外披露,近日,泰宁法院审结一起特大跨境赌博案,41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全案判处追缴违法所得1.55亿元。

  据了解,2015年6月至2020年,被告人谢某建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经营赌博网站是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与谢某荣等人(均在逃)在菲律宾架设“BET365”“澳门永利高”等多个赌博平台,吸引中国境内公民参加网络赌博。

  案发后,公安机关到谢某建、陈某丽住处对两人实施抓捕,谢某建、陈某丽在逃跑过程中电话告知郭某炳,郭某炳明知二人是公安机关正在抓捕的人员,仍帮助两人逃匿,后被民警当场抓获。

  经审计,谢某建等人经营的赌盘共收储赌资17.58亿元,家属陈某丽等人接收赌盘非法获利资金5182.255万元,陈某彬组建的“跑分”平台累计流转资金46597万余元。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建以营利为目的,伙同他人经营网络赌博平台并接受赌客投注参赌,参与利润分成,情节严重;被告人段某等人明知是赌博网站,仍受雇并提供客服、推广、出入金等方面帮助,从中获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陈某丽等人明知是犯罪所得,仍提供账户接收犯罪所得或接收犯罪所得资金用于购置房产、车辆、基金等方式予以掩饰、隐瞒,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陈某彬等人明知所谓的“跑分”平台是为网络赌博平台进行资金支付结算,仍积极参与网络赌博平台出入金结算服务,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郭某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提供财物,帮助逃匿,其行为构成窝藏罪。

  经泰宁法院审理后,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谢某建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二百万元;对被告人段某等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四年不等的刑期,并处五千元至四万元不等的罚金;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丽等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三年二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罚金;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陈某彬等人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的刑期,并处二千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罚金。以窝藏罪判处被告人郭某炳有期徒刑一年。另外,对犯罪情节轻微,积极退赃、认罪认罚的部分被告人判处缓刑。全案共判处追缴违法所得1.55亿元。(完)

[ 责编:陈畅 ]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评论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

【最新】

【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