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时评
□ 林楠特
当前,我国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长,与此同时,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案件时有发生。一些机构或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向老年人吸收资金,诱骗老年人钱财。为加大养老机构非法集资常态化防范化解力度,不久前,民政部、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相关工作作出制度安排。
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社会危害性大,不仅会给受骗老人带来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而且会破坏养老服务市场秩序。严厉惩治相关违法犯罪,依法保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既关系到老年人晚年的幸福生活,也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和睦,还关系到养老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为治理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大对以养老服务为名非法集资的风险排查力度;今年4月,多部门联合开展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并取得显著成效。
治理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在强调事后严厉打击的同时,更要注重事前的风险防范。《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明确了对非法集资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的原则。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必须管住养老机构。此次《意见》突出防范为主,从加强风险摸排、加强源头治理、依法分类处置三个方面作出了具体安排,如明确规范养老机构内部管理,完善养老机构备案信用承诺制度,把“黑机构”也纳入排查范围等等,既管合法、也管非法,这些具有针对性的举措,有助于早发现、早处置。通过推动关口前移,把养老服务涉诈隐患掐断在萌芽,从而及时阻断伸向老年人钱袋子的黑手。
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暖心工程,贵在落实。期待有关部门强化协同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犯罪,形成工作合力,为老年人撑起防范非法集资保护网,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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