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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处置依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2022-12-06 09:24:30  浏览:1108  来源:光明网
四部门发文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分类处置依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本报讯 记者蒲晓磊为巩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成果,...

四部门发文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

分类处置依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本报讯 记者蒲晓磊为巩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成果,加大常态化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力度,依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近日,民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了《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加强风险摸排。民政部门要对接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养老机构登记备案信息共享交换机制,通过信息抓取及时掌握增量,做到情况清、底数明。要定期开展存量摸底排查,每年对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和质量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现场检查,在排查中发现未经登记但以养老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依法做好分类处置。

  《意见》强调,要加强源头治理。养老机构要规范内部管理,依法签订服务协议。民政部门要补充完善《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完善养老机构备案信用承诺制度,加快推进养老机构网上备案。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推送风险提示,做好典型案例宣传,开展“三进”、“四见”活动,提高老年人防范意识和能力。要制定养老服务质量信息公开模板,张贴宣传简报,公开举报方式,公布依法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相关信息,引导老年人及家属理性选择。

  《意见》要求,要依法分类处置。民政部门对摸排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综合评估、逐一研判,纳入“红橙黄绿”风险管控等级,并做好线索通报和分类处置。要加强信用监管力度,对因从事非法集资依法受到处罚的养老机构,依法采取惩戒措施。要对因参与非法集资受损的困难老年人,符合条件的,依法及时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范围或者给予临时救助等,保障其基本生活。要加强舆情信息监测,做好信息报告和处理、应急处置等工作。要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共同维护老年群体合法权益。

[ 责编:陈畅 ]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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