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纲要》_湾区律师网

·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纲要》

2022-12-05 09:16:15  浏览:1231  来源: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晨熙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高等学校美育教育教学改革,加强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近日,教育部...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晨熙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高等学校美育教育教学改革,加强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近日,教育部印发了《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明确公共艺术课程是我国高等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高等学校要将公共艺术课程纳入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学生修满公共艺术课程2个学分方能毕业。 

《纲要》规定公共艺术课程包括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和评论类、艺术体验和实践类等三种类型课程,课程设置要体现完整性、连贯性、系统性。 

《纲要》要求高等学校制定实施公共艺术课程工作方案,建立由校级领导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公共艺术教育教学部门具体实施的公共艺术课程工作机制。加强公共艺术教师队伍建设,公共艺术课程教师人数不低于在校学生总数的0.15%。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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